黑的时候,乐歌带着一阵腥风,回到镇。
他没有带换洗的衣服,所以身上有一股强烈地血腥味。他的身上溅了许多血,血都渗到衣服里面。往那里一站,别人就能看出来。
好在是骑马回来的,一路上没有多少人注意,不然就麻烦大了。
『乱』世的时候人口少,路上也没有多少行人。再则!他是骑马跑的,速度快。就算有人发现了他,也是逮不住他的。
马的身上,也有血迹。
乐歌把马还给交易站老板,可他真的舍不得这匹马。
虽然不是草原人,也不是养马的人,也没有接触过多少马,可他感觉出来了,这是一匹宝马。
因为!有比较。
这匹马跑得比别的马快,比别饶马强壮。别饶马看见它,都很害怕。在战场上,它更活跃。有时候,根本不需要你指挥,它能够自己处理事务,规避危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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